艺术创作书籍出售电商书店: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了解多少?-设定依据

发表时间:2019/12/24  浏览次数:686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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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示:未经批准,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或者复制、进口、艺术创作书籍出售发行单位,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或者复制、艺术创作书籍出售进口、艺术创作书籍出售发行业务,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、假冒报纸、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,由出版行政部门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;

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没收出版物、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、设备,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,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

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,是指从事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,其办理对象是: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、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、出租业务。

  提出申请—— 窗口审核材料——材料符合要求则发受理通知书(不符合则退回材料)——专管员审核申请材料——符合审批条件(不符合的话退回,补正材料了再提交)——现场核查——现场及格(不及格,则整改)——做出批准决定——领取许可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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